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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经济”在大陆风生水起,如今大陆业者也有意把这把“火”烧到台湾。昨天,中国数码文化集团和娱加娱乐携手在宝岛召开记者会,希望网罗有志进入娱乐圈的台湾年轻人,在大陆的网络平台发光发热。“网红”即“网络红人”,在台湾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虽然过去也出过相当于“网红”的“宅男女神”,但远未形成“网红经济”。中国数码文化集团行政总裁许东棋在记者会上介绍,大陆网络直播市场的前景非常看好,可迎合“90后”、“00后”的市场需求,一些当红的明星主播年收入可达上千万元人民币,而一些台湾年轻人也有当“网红”的需求,因此开了这样一个记者会。
台湾青年也能当大陆“网红” 迎合市场需求
原文来自:闽南网
发布时间:2016-03-23 11:54
原文链接:http://www.mnw.cn/news/th/1132075.html
▲台湾的“宅男女神”也可算作“网红”的一种
身为台湾人的许东棋说,今后台湾年轻人留在岛内就能分享大陆的“网红经济”,只要有一部能摄影的手机,就可以发挥自身的价值。娱加娱乐总经理王春雷表示,希望广大台湾青年可以通过网络,把自己的才华、才艺带到大陆,进而收获名气和财富,他们会对有志进军娱乐圈的年轻人进行专业的培训。
台媒记者都很好奇,“网红”为何能拿到上千万的年收入?对此,王春雷表示,一位“网红”的才华若是得到粉丝们的认可,其收入可来自于打赏、广告及电商等多元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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