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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微信营销骗术,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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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08:37: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些微信营销骗术,你知道吗

      信息来源:未知作者:网络发布时间:2014-06-21浏览:我要评论
      
        

          微信改变人们的生活,各种代购推销随之潜入“朋友圈”,让“朋友圈”越看越像“生意圈”。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12315获悉,有关微信购物的投诉近来呈上升趋势,今年共收到此类投诉22件。而这其中靠着朋友信任卖假货的纠纷最高发。



          



          典型案例



          韩国代购面膜



          竟是假货



          陈小姐是一个微信控,每隔5分钟就要刷一次微信。因为微信她结识了不少朋友,但同时也遭遇到了有苦说不出的烦恼。



          陈小姐之前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韩国代购卖家,“这个代购就是宁波人,她自己说是在旅行社做导游的,经常要出国,特别是公司有韩国包机,买韩国化妆品特方便,也便宜。”陈小姐告诉记者,买过这个代购几次面膜,感觉效果还行,就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推广了几次。



          不过,这下麻烦来了,陈小姐的一个朋友听了她的推荐也买了这款面膜,但换来的不是光彩焕发的容颜,而是满脸红肿的皮肤过敏。听说这情况,陈小姐拿着这款面膜去专柜验货,导购明确说是假的,她又和代购交涉了几次,也没下文。



          “现在最尴尬的人是我,朋友听了我的推荐买面膜导致过敏,代购又是完全消失的状态。”陈小姐说,以后朋友圈里分享购物经历要悠着点,不敢随随便便点赞说好了。



          揭秘骗术



          三类微信营销骗术需提防



          微信销售这滩水有多深,前段时间,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潜伏进了营销圈子,了解到了幕后一些潜规则。



          “用微信做生意,在朋友圈这一相对私密的空间,既可以达到定向推送的目的,又可以逃避监管。盈利,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代购或是干脆卖假货,免去了相关部门来查侵权的烦恼。”这是工作人员潜伏期间搜集到的大部分微信卖家对这一销售方式的评价。



          1.重新包装低价包当高仿大牌包卖



          潜伏期间,监管人员结识了北仑一家实体店店主小琴。除了卖服装,在微信里卖假冒奢侈品鞋包是她一大经济来源。这家店大牌鞋包售价在1000元左右,号称“代工厂直发,原版皮1:1品质,市面零售价在3000元以上”,鼓动消费者“用白菜价购买高仿品”。



          但经过深入交流,小琴才透露,鞋包都是从广州批发商进的货,到货后她会修剪线头、上光打蜡,重新包装,再寄送顾客。在发货地址一栏填个似是而非的厂名,进货200元的包瞬间提价至1000元。其中流转过程慢,小琴就会解释原版尾单货限量抢手。



          2.声称是海外代购其实来源不明



          潜伏过程中,监管人员还发现了代购的一些猫腻。一位英国母婴用品代购商,经常在微信圈里发布英国超市实景图,号称自己正在英国超市购物,有需求的快订货。但实际上这名代购商另一个微信号却贴出她正在海南旅游的实情。代购商透露,海外代购的照片都是由上一级供货商直接提供,她只管宣传、销售,来源方面不深究。



          3.低价尾单说成是新品代购



          微信上各种眼花缭乱的说法也值得警惕。在轻纺城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微信代理商透出了其中的门道。比如时下专柜卖399元的一款太平鸟春裤,尾单进货价是70元,一般微信代理拿货价是100元。微信代理商卖130元可以说是厂家直发价、卖180元就说是加盟店批发价、卖到280元可以说是专柜新品7折代购。



          监管盲点



          微信交易很难提供卖家的真实信息



          “淘宝的优点在于大量商品的浏览与比较、便捷而可靠的支付、严谨的售后体系,显然,这些对于买家是有利的。微信的优点在于点对点的频繁推送、对于客户不断增强的粘度、并处于可以躲避监管的地带,显然,这些对于卖家是有利的。”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常生活中因“微渠道”消费产生的交易纠纷已不在少数。只是12315受理投诉时要有明确的被诉方,消费者在欲投诉时往往因为无法提供卖家真实姓名和具体的联络方式,而只能作罢。



          “从监管职能出发,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的是经营实体,受理投诉也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方式。可眼下微信交易更多的体现为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这种情况不适用于《消法》,到法院判决也只能按民事纠纷来判。”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只有一些微信公众号的销售行为可列入监管范围,但更多的投诉集中为个体之间的交易纠纷,很难处理。



          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微信渠道更多的是个人信息分享,难以抓住实在的经营主体,除非消费者能找到微信销售者与淘宝店、实体店铺这些经营实体相关联的确凿信息,这样才能用《消法》解决纠纷。”



          “也正是这个原因,一些网店将假货销售转移到了微信渠道,变得更隐蔽,也给监管带来诸多新挑战。”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认为,参照淘宝推出的一系列内部自律管理规范,微信平台也应该适时地推出管理规范来净化朋友圈环境。



          消费提醒



          明确“微商”信息再下单



          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大部分“微商”并没有实体店,店家真实信息也不全。私人卖家在微信上开店,都不通过支付宝等中间环节,而通过银行直接付款,这样的支付方式非常有风险。另外,卖家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如何,这些都完全依赖于卖家的诚信度,在这方面消费者没有一点主动权,这些不确定因素也都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



          在“微消费”中,如果商家提供的是虚假信息,那么消费者就无从维权。所以,在微信上购物时,消费者有必要对卖家的真实身份与货品来源等细致了解,充分确认卖家基本信息后再消费。购物不宜选择贵重物品,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尽可能地降低购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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